自从买了 iPad 和 Pencil,会经常用来写写画画。然后我就想,对于“书”或者“出版物”来说,世界上是不是应该又多了一种形式?

之前,我们说“书”或者“出版物”,指的是纸张印刷品。而 Kindle 或 iPad 的出现,让我们知道了电子书。

那么,通过 Pencil 在 iPad 上手写的“书”,如果能出版,那么怎么定义 TA? 会不会属于脱了裤子放屁这一类?还是说 TA 既能以“电子书”的方式呈现,也不失去“手写”的风味?

本周不会有露营,也没有收集到好看好玩的图片。直接上图,本周作业是一部电影的手写记录。算电影剧本,也算记录。

电影是一部豆瓣低分电影,因为很多原因,我看到的版本几乎被剪掉了三分之一。但不失去其电影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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