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又是一个单独陪兮兮的周六。严格意义上来说,是从周六的下午一点五十到晚上十点五十左右。
外婆要去探望还在康复医院的外公,然后顺便回她自己浦西的家,我跟兮兮则安排好下午去小区附近的架子鼓培训班练习架子鼓,然后还商量好去逛街。
早上坚持躺到十一点多起来,简单收拾屋子,让兮兮帮忙收拾她的书桌,而我吸尘器把屋子吸一遍,然后用扫地机器人把地在拖一遍。
出门去练习架子鼓已经是下午两点二十。兮兮依然显得是一副完成任务的姿态,对照着课程教材,就想着尽快完成练习,中间叽叽歪歪,错了也不承认,怒斥她就哭,但好歹把该复习练习的几页完成了。
出门天已黑,其实已经是晚上五点多了,我们完全忘记了还有晚托班组织的书法课。我跟她商量,要不要按原计划,去金谊广场陪我去买衣服。她同意了。
地铁一站地。像样的逛了一圈优衣库,兮兮看到一款绒衣,说她同学也有件一样的,想买来着。看她的样子,我也不再犹豫,买下。兮兮已经七岁半,班级、同学和她晚托班的朋友,互相之间已经有了比较深的影响,涉及吃的,完的,画的画,穿的鞋子衣服等等。而我能做的,或许尽量满足她的基本要求。
晚上十点五十了,兮兮洗澡完换上睡衣,我让她上床睡觉。她仅仅只是提了一句:我想跟爸爸睡,我没答应,她也乖乖的走向自己的房间,不再坚持。给她盖上被,关灯。正要走,她叫我回来,让我坐在床边。我照做,她起身过来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,轻声说爸爸我爱你。我回她我也爱你,站起来跟她说晚安。
上周五下班回家之间,张罗几个伙伴去一家面馆吃面,还买了两瓶黄酒。期间聊到兮兮和我现在的处境,说对她的影响还是很大的。有人借着酒劲说,如果这样的现状,就不应该要小孩。意思是,如果家庭没法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呵护照顾,那么不应该要孩子(或者类似的观点)。说这个话的是一位上海本地lady, 她嫁了一位离异且有孩子的男人,帮男人抚养孩子,也没有再要她自己的小孩。但在几年前,却又被离婚了,现在坚持一个人。她根据她的经历,认为这样的种种场景,对那个男人的小孩的影响很大,她抚养相处了好几年,她深有体会。
每个人都有生命的权利。小孩的诞生,除了真正的意外,都有着两个人的某种潜在的默许和同意。一旦这个不管以什么方式酿成的果实,诞生都算是一种奇迹,一种生命的奇迹。

每一位父母无不是在平衡。在照顾子女的成长和维系自己的生命之间平衡。某个时刻这边重些,某个时刻那边重些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每一位诞生的小孩都会被父母、环境所影响,也都有以此影响而逐步形成自己生命体验的契机。这份契机从整个生命周期来说,短期好短期坏,都不能泯灭其生命和体验本质的期望和向往。
我不能说带给兮兮的影响都是好的,也不能百分之多少的许诺会给她带来这些那些,但我会在每一次跟她相处的时刻都是真实的自己。她害怕的时候,鼓励她。她倔强不听话的时候呵斥她,她想要所得的时候,告诉她哪些我能给,哪些不能给。很多个夜晚不愿意睡觉的时候哭着说想妈妈,我不再说气话而是跟她一起说我跟她一样也想妈妈。当然,我也希望我不在她身边的任何,比如在学校里,在晚托班,在外婆送她去辅导班的时刻,她都能没有顾虑的感受她自己周围的一切。
我承认照顾兮兮我没有自己的章法和体系,仅凭感觉。和我的职业、待人处事一样,我没有深思的职业规划,没有跟人相处的那些城府和琢磨,有的,是一些真实的、几近实时的来自于这不到一米七躯体上顶着的一颗脑袋的当下反馈。说起来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还真的是一种活在“当下”,当然这里的当下,是我对我自己的一类讽刺,而不是活法。
世界很大,活法很多,很多相同,很多不同。而我只有一个,兮兮也是。